全院各单位: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第66号令)、《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卫办发[2008]146号)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川医委[2013]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医院2013年度医德考评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评范围
取得职业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及从事医技工作的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二、考评周期:2012年10月-2013年10月
三、组织管理
1、医院设立医德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医德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医院纪委;
2、全院各科室成立医德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德考评工作,小组由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组成,负责人为科室党支部书记;
3、凡在科室工作的考评范围内人员均由科室负责组织考核(含科室在编、返聘及招聘的医师、护士和医技人员,及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住院护士、住院技师和研究生)。
4、上锦和温江院区工作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科室统一组织完成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并将考评表交至科室,由科室签署意见后以科室为单位统一交院纪委。
四、考评步骤
1、各科室在医院网站www.cd120.com下载《关于做好2013年度医德考评的通知》,组织人员填写附件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汇总表》;
2、应参加考评的医务人员根据行风信息和其他工作情况,参照附件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表》进行自我评价;
3、科室根据个人行风信息和工作表现对医务人员进行科室评价,在个人《医德考评表》上写出考评意见;
4、科室收集整理科内所有参评人员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并填写《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汇总表》,经科室考评小组签字后交医院委汇总;
5、医院考评委员会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院级评价。
五、考评截止日期
2013年11月29日前应将科室全部参评人员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汇总表》交到医院纪委2012办公室。
六、考评内容
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文件的要求,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方面;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面;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方面;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方面。
七、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具体考评标准参见附表二);
(二)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不合格: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无故不参加当年医德考评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科室/部门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原则上年度个人考核及医师定期考核均应认定为不合格。
(四)医德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原则上年度个人考核及医师定期考核均应认定为不合格,并由考评委员会报医院缺陷委员会及医疗授权管理委员会,取消医疗授权或暂停医疗(含医技、护理)工作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医疗(含医技、护理)工作期满,由考评委员会组织再次进行考评。对再次考评合格者,酌情恢复其医疗(含医技、护理)工作,但本考评年度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不合格的,建议医院对其另行安排非医疗工作。
(五)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将医德考评结果汇总表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六)被考评人员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评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评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评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
请各科室自行组织、严格考评,并且及时将评价结果录入行风信息系统。
如有疑问,请致电院纪委办公室85422015。
华西医院纪委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