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优质医院建设达级标准中关于建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基本要求,医院应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三级管理制度,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责。
我院在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临床科室的使用管理职责,现于各临床科室设立“医学装备安全使用兼职管理员”,行使医学装备管理职责,完善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相关管理办法和申报要求已上传CD120院内通知,请各科室按照要求完成“医学装备安全使用兼职管理员”的申报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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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装备兼职管理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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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维保部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