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深入开展行业作风及医德医风建设,按照省教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紧急通知》及《四川大学关于俭朴过“三节”、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在全校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川大委[2013]37号)要求,在全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各部(处)、科室要充分认识清退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清退范围,检查有无需要清退的会员卡,并及时完成清退工作。
一、纳入本次清退范围的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会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二、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清退的干部和教职员工,均应于2013年9月15日之前,由本人如实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见附件1),交各支部;各支部负责填写本部门/科室的《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见附件2)和《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作出零持有报告,于9月21日前报院纪委办公室;医院纪委汇总后将于9月24日前上报学校纪委。
三、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作出表率,并督促本单位职工严格对照检查,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各支部要严格工作纪律,不得擅自透露和向社会公布清退活动的有关情况,防止出现负面信息和媒体炒作。
四、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开展专项清退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对清退工作滞后、不按时上报统计表的单位,以及填报报告弄虚作假的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纪委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