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及四川大学人事处通知,学校近期将组织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就我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由于时间较紧,请各科(室)、部(处)通知到相关员工,做好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学校已聘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教师(中国公民),不受理本单位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按照学校要求,专职博士后不纳入此次申请范围。
二、工作安排
官网报名:即日起——4月22日18:00:
请申请人于4月22日18:00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表报名。填表注意事项见附件1(请注意!所有确认点需改选为四川大学,工作单位也填写四川大学)。
三、申请材料要求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要求,请申请人严格按下述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一次性提交完整,所有复印件请本人签字“本人承诺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一)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
附件2,请每位申请人按表格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由科室主任在右上角“审核人”处签字。
(二)体检合格证明: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请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3)签字,并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高校统一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均需为合格,盖体检医院鲜章。
备注:备孕不可缺项;怀孕免胸透,需附上医学证明,提交复印件的需体检医院盖章。
(三)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请提供高校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需打印到2025年4月。(成都市社保参保职工可在天府市民云APP里选择社保服务-个人参保证明,保存带公章图片后自行打印。省本级参保职工可登录四川人社APP自行打印,流程见附件4)
(四)学历证书(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一式一份;网报时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不能通过系统验证的大陆高校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http://zwfw.cscse.edu.cn)。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一式一份;需二级乙等及以上,网报时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可免,需提交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六)学校教务部出具的近一年课程表
高校附属医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近一年课程表(20课时及以上)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根据附件5及表内说明填写,完成科室管理小组签字后,由科室秘书老师收齐后统一于4月22日18:00前交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水塔楼1074室)。人才办连同教务部审核盖章完成后通知各科室前来领取后返回个人。
(七)网报申请表:
申请人网报后,请在线签字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八)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复印件即可: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岗培官网打印),考试得分及考核结果需完整清晰可见;
《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
《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九)证件照要求:
请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非白衣)证件照(1张),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全文:
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合同聘期应到2025年6月30日及以后。需完整复印且清晰。
(十一)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6):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科(室)、部(处)即可安排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由各科(室)、教研室、部(处)组建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学科(专业)评议组” 根据附件6、7、8进行并提出审查意见(详见附件6,科室主任需在表后面“学科(专业)评议组组长”处签字)。其中任教学科一项必须与材料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任教学科和院内报名填报中的任教学科完全一致!。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人员可免本测试,请提交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十二)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下载“天府通办(户籍在四川)”或“公安一网通办(全国皆可办理)”APP,申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审核时间从出生至今。
四、材料提交
请各科(室)、部(处)指定专人协助符合条件的职工准备申报材料,并将所有材料连同科室汇总花名册(附件9,科室主任签字)以科室为单位汇总于5月6日(星期二)18:00前交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水塔楼1074室)惠老师审查。
花名册word电子版请发送至hxtalent@wchscu.cn。
五、其他要求:
1.学校和医院将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落实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核查。请各科(室)、部(处)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保证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人事部门将严格组织本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资格,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含挂靠单位的人员)、兼职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高校应严格审核后提交相关材料。若提交虚假材料,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85423326(医院人力资源部1074人才办公室惠老师)
85403799(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科吴老师、朱老师)
联系地址:医院水塔楼1074办公室、川大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