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为充分挖掘和利用我院丰富的临床教学资源,吸引来自全国的优秀学生来我院实习和毕业后学习,提高临床教学管理水平和实习质量,根据《四川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中所指“外校实习生”是指除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5学院之外的其他医学院校本科生(含长学制学生)。
2.凡申请到我院实习的学生所在院校必须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具备正规办学资质,并具有良好教学效果和社会声誉的医学院校,暂不接受社会办学单位的医学实习生。
3.外校实习生来我院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实习教学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主管部门和实习科室的统一管理,勤奋学习,严于律己。对违纪违法、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后果者,我院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待岗直至取消实习资格退回学生所在学校。
4.外校实习生来我院实习时间原则不得低于12周。
5.外校实习生的实习管理、业务培训、纪律要求和考核由教务部、学工部和实习科室按本校实习生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外校实习生来我院实习,需与我院签订《外校实习生安全协议书》。
7.我院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统招研究生和规范化培训学员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有我院实习经历的外校学生倾斜。
二、接收及管理流程
根据学生来源的不同,外校实习生可通过“个人申请”和“单位联系”两种途径进入我院实习。
1.个人申请
每年春季学期,凡属于《华西临床医学院接收个人实习申请的学校一览表》(附件1)中所列的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各学制学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实习申请。学生本人需填写《华西临床医学院实习申请表(个人申请)》(见附件2),并同时提交个人成绩单、院校介绍信、以及对方学校、学生、我院三方签署的《华西临床医学院校外实习生安全协议书(个人申请)》(见附件3)。经审核同意后,由教务部协调安排进入实习,其生活、安全、纪律管理同本院学生,由学工部负责。具体流程请见附件4。
2.单位联系
附件1之外的其他医学院校学生(专业不限)如有愿到我院(暂只针对华西医院)实习的,需在对方院校与我院科室先期协商达成实习教学合作意向的基础上,由其院校教学主管部门向我院提交正式公函,双方签署我院拟定的《华西临床医学院接收外校学生临床实习协议书(单位联系)》(见附件5),经教务部协调安排,进入我院实习。入科前,学生需与我院签署《华西临床医学院校外实习生安全协议书(单位联系)》(见附件6)。这部分院校学生只能由单位出面联系,我院暂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具体流程请见附件7。
三、经费管理
1.经“个人申请”进入我院实习的,免收实习费,食宿费自理;经“单位联系”进入我院实习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实习协议书》上协议的收费标准收取实习费,原则上不低于100元/人*月,食宿费自理。
2.所有实习费统一交华西医院财务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外校实习生其他费用。
3.外校实习生来我院实习的住宿安排,由学工部负责与学校后勤住宿部门协调,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由学校后勤部门收取。
华西临床医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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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外校实习生管理办法的相关附件 |
附件
1. 华西临床医学院接收个人实习申请的学校一览表
2. 华西临床医学院实习申请表(个人申请)
3. 华西临床医学院校外实习生安全协议书(个人申请)
4. 华西临床医学院接收外校实习生工作流程(个人申请)
5. 华西临床医学院接收外校学生临床实习协议书(单位联系)
6. 华西临床医学院校外实习生安全协议书(单位联系)
7. 华西临床医学院接收外校实习生工作流程(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