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我院与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将联合推行“系统整合课程”改革,新的课程方案包括10门“基础-临床整合课程”:1)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基础与临床、2)循环系统疾病基础与临床、3)呼吸系统疾病基础与临床、4)消化系统疾病基础与临床、5)内分泌与代谢疾病基础与临床、6)泌尿系统疾病基础与临床、7)骨骼运动系统疾病基础与临床、8)血液疾病基础与临床、9)传染感染性疾病基础与临床、10)肿瘤学基础与临床。为保证课程研究、实施与质量,学院将实施“课程指导教授”和“课程负责人” 制度,相关说明及推荐、报名办法如下:
一、人员遴选
1. 每门课程确定一位课程负责人,条件:愿意投入、有教学热情、教学效果好、有较大教学工作量、组织和交流沟通能力强、中级职称及以上。
遴选程序:教师本人自愿报名、科室推荐;参加学院组织的7-8分钟的竞聘答辩,课程指导教授必须到场;院办公会讨论、公示、发文正式确定。
2. 每门课程确定1-3名课程指导教授,条件:正高级职称,对教学投入,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现任科室主任、副主任或支部书记。
遴选程序:各科室讨论推荐,院办公会讨论、公示、发文正式确定。
二、课程负责人的责任与权利
1、责任:
1)规划、设计、组织本系统教学内容:组织“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机能学实验、病理学、诊断学(含实验诊断学)、医学影像诊断学、核医学、超声检查、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传染病学、肿瘤学” 等课程原开设单位(以下简称“各教学单位”)教师,共同完成工作。
2)组织编写本系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课程教学进度表》。
3)主动向课程指导教授汇报有关工作,对重大教学改革、教学大纲定稿、教学进度表、考试试卷等,需要请课程指导教授审阅,并签字后报教务部。
4)组织实施课程教学:组织集体备课、协调教师、教学小组安排、见习安排、技能培训安排、试题命题和阅卷、考试管理、成绩管理等。
5)参照本科课程教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6)多途径收集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完善。
2、权利
1)学院正式发文通知,实施《系统整合课程的课程指导教授和课程负责人制实施暂行办法》和各课程指导教授与课程负责人名单,要求各有关单位支持其工作。
2)对该系统涉及到的“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主任和科室做工作评价。对教学主任的评价结果(评价表由教务部统一设计提供),每半年一次提交组织部和教务部。对科室的评估,将作为该单位年终管理综合评价依据之一。
3)使用教学运行经费:每年1-2万元,负责管理、规划、使用。(应符合学校教学经费使用原则,下同)
4)获得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经费:每年1-3万元。
5)获得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支持:协调华西基法学院、协调科室、提供各课程大纲、课程进度表、参考资料等。
6)获得所在科室的支持。
7)获得学院资助,参加国内外有关教学研究学术活动。
8)作出成绩的课程负责人,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将作为“医疗教学途径”晋升职称的条件。
三、课程指导教授的责任与权利
1)对课程负责人完成上述工作进行学术指导,
2)对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试卷等修改、审定,并签字认可后实施。
2)评估课程负责人的工作。
四、报名办法
请各课程涉及单位向教师广泛宣讲,凡符合遴选条件且主动愿意投入教学者,请分别填写《系统整合课程负责人申请表》、《系统整合课程指导教授推荐函》,经所在科室同意,于2010年9月3日(周五)下午6点前,报华西临床教学楼(新楼)教学科办公室,联系人卿平,电话18980601074,电邮abchqd@163.com。
教务部
20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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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整合课程负责人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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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整合课程指导教授推荐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