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我院在4.20芦山地震中接受了一些商家捐赠的医用物资(包括药品、高值耗材等),医院要求这些物资仅能用于地震伤员的救治,不得挪作他用,受赠物资用于伤员救治不得计入和收取费用。为了更加规范地反映受赠物资使用情况。我院接受捐赠工作领导小组设计了受赠物资使用情况的登记表格(见附件),供参考。请有地震伤员救治任务的相关各科室下载后认真填写并留存记录,便于今后上级部门检查。
特此通知。
接受捐赠工作小组
2013.5.6
受赠物资使用登记表参考样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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