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学校近期将举办“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班”第四期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科(室)通知到相关人员,在不影响科(室)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强化培训,使学员具备出国培训、进修、访学和攻读学位期间的实际英语应用能力,特别是英语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能力。学员通过培训后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在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为2年)内可直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及四川大学组织的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与交流等短访项目,不需另行参加PETS-5或其他外语等级考试。
二、培训内容
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班要求组织教学,中外教共同执教。
1、听、说训练,提高口语水平和交往能力(以外教授课为主);
2、学术文献阅读和学术论文写作训练(中外教师相结合);
3、外语授课方法技巧训练(以有经验的中方教师为主);
4、原版教材分析、解读(中外教师相结合)等。
三、培训对象
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我院编制内职工,且未来3年内有计划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及学校组织的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与交流等短访项目。本期计划名额数为全校共30人。
四、教学安排
培训阶段 | 内容 | 时间 | 学时 |
第一阶段 | 以拓宽加深英语知识、提升双语教学能力为主。 | 2013年7月22日~8月30日(周一~周五)共6周, | 210学时 |
第二阶段 | 以应试为主。结业时,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 2013年9月16日~2013年12月下旬,每周一、三、四晚加周六上、下午上课。 | 284学时 |
五、培训管理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学习。学习期间应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期间无故旷课12个学时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病假、事假需出具有效证明,累计超过3周者不发结业证书。
2、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参加当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凭合格证书到学校人事处全额报销培训、教材及考试费用,且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试英语;成绩不合格者,学校不予报销参加此次培训产生的费用。
3、开班后无故退学,恕不办理己垫付培训费的退费手续。
六、报名事宜
1、申请人需填写《四川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科(室)负责人根据在不影响科(室)正常的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了解申请人的出国培训的意愿,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
2、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参培人员在报名时垫付,培训结束后,按学校规定报销;
培训费 | 第一阶段 | 培训费:3240元/人 | 总计:7830元/人 |
教材费:据实收费 | |||
第二阶段 | 培训费:4590元/人 | ||
教材费:在2013年9 |
3、报名时须带上一寸正面照片五张、培训费用及填写好的“推荐表”;
4、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请于2013年6月28日下午6点前将“推荐表”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015房间),医院审核后将返还“推荐表”,由申请者本人于2013年7月5 日到四川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1楼108招生办(研究生院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川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屈老师85405432 85401111
我院人力资源部毛老师85422576
附件:报名推荐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