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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学校通知,2013年“四川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要求等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科(室)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名额
1. 热爱祖国,严谨治学,学风端正,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及团队合作精神,在第一线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优秀青年教师。
2. 获博士学位,已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内承担有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已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1) A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岁以下(不含35岁),受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后取得较大进步,近5年至少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1项,并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身份发表高水平SCI学术论文3篇以上;
b) 获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排名第1)1项以上。
2) B类:年龄35-42岁(含42岁),已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或获四川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具备与新世纪优秀人才基金获得者相当水平的教师,近5年至少完成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以上,能积极参与国家三大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并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身份发表高水平SCI学术论文5篇以上;
b) 获省部级及以上一等奖(排名第1)1项以上。
3. 学校年均资助名额不超过30人,获准本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1.申请书(附件2或3)及申请人员简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同时上交电子文件。(纸质版申请书后附5年内发表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2.汇总表(附件5):统一填报,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同时上交电子文件。
3.以上文件均由学科建设部统一签字盖章。
4.上报时间:2013年9月22日中午12点前。
学科建设部计划成果科(水塔楼1046房间):85422115
附件2:四川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基金项目申请书A类(试行).doc
附件3:四川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基金项目申请书B类(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