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各系、教研室:
接国家卫生与计生委紧急通知,决定将尚未开展的三甲医院质量安全年度评价工作现场评价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通知详见附件1)
因此,经医院研究决定,对国庆节放假安排做出如下调整:
10月1日(周二)至10月7日(周一)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日(周二)、10月2日(周三)、10月3日(周四)为国家法定假日,门诊停诊3天,急诊照常运行。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周六)照常上班(课)。
注:二住手术室改造期间(9月30-10月6日)涉及的科室根据9月24日下发《关于第二住院大楼手术室改造期间暂停相关手术的通知》要求安排相关工作。
请各部(处)、科(室)、后勤班(组)根据医院工作的要求安排好职工的轮休。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工作安排,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值班、物资供应工作,并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表于9月27日前报院办(附件2为值班表, 请用A4纸打印)。
急诊在节假日期间不停诊。希各临床、医技科室在节假日期间应增设急诊加强班。医院总值班在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
各部(处)、科(室),各系、教研室要注意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水、电、气(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贵重精密仪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突发事件”四防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教学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安排。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未离校回家的学生管理,安排好他们的假期生活,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搞好假期中的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节假日期间外出的教职工、学生应特别注意旅途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节假日期间各部(处)、科(室)负责人、医疗组长、医疗抢险队、涉外医疗应急队人员必须保持通讯通畅,违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 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迟全国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质量安全2012年度评价工作现场评价时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