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12月24日—31日,原则上不办理暂付款借款业务,暂付款之外的报账业务以及冲销暂付款业务照常进行;
2.2013年12月24日—31日,暂停办理支票业务,支票之外的现金报账业务照常进行;
3.校内各单位2013年及2014年1月应发放的人员经费,请提前至2013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4.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预计将实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因财务处需进行会计科目、经费项目和财务软件系统的转换,大约需要1个月时间,到时会影响全校各单位的财务工作,除急需发生的少量业务采用人工操作外,其他业务会暂停。因此,希望各单位尽早做好资金使用安排。具体的2014年1月份的报账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财务处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