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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育龄妇女信息登记的通知 2013.12.19

成都市人口及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确定2014年统计监测点的通知》要求,我院成为2014年全市355个监测点之一,省人口计生信息中心将于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分别提取监测点数据,请各科室认真填写,及时上交。感谢您对计生工作的支持。

填表说明:

    1、请于12月18日-12月20日到八角亭1121室领取表格,填好请科室主任签字并于12月30日前交纸质版回11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652267311@qq.com 。

    2、凡50岁以下(含50岁)的在编及聘用育龄妇女均需填写。

3、户籍地址请按身份证上地址详细填写。子女户籍地址请填写随父或随母。

4、婚姻状况:写明实际婚姻状况,未婚也需要填写。

5、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85421802 王维老师

         

人力资源部职工服务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育龄妇女信息登记表.xlsx


作者:人力资源部 编辑:刘琴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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