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9:30,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在我院行政楼三会议室联合举行《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会签仪式。出席本次会签仪式的有我院李为民院长、武侯区人民检察院黄维智检察长、武侯区公安分局贺军副局长、武侯辖区医疗机构代表负责人。仪式由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温建军科长主持。
贺军副局长首先讲话,他说,此次《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的签署,体现了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决心,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恶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快侦快捕,坚决依法查处职业医闹、医托,净化医疗环境。
黄维智检察长阐释了建立《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实现纠纷减少,秩序变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他表示该《办法》的主要工作程序体现为坚持“一个原则”,构建“四个机制”的特色。“一个原则”就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四个机制”即快侦快捕快速办理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案件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研判机制。武侯区检察院将为建立良好的医疗关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为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不懈努力。
随后,黄维智检察长和贺军副局长针对《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进行会签,标志着司法机关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和坚决维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最后,我院李为民院长代表辖区医疗机构对武侯区检察院和公安局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此次会签仪式是武侯区检察院和公安局情系民生、关爱百姓的具体体现,该《办法》的签署有利于推进维护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既是依法治理公共秩序和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老百姓正常就医的有力保障,同时促使医院管理者、医务工作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诊断治疗流程,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程序,创建和谐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