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注册、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医院氧气供应安全,按照《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械 〔2010〕109号)有关工作安排,2010年7月2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专项督查组到我院进行了专项检查。张伟副院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办公楼一会议室接待了督查组。
张伟副院长首先代表医院向检查组介绍了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后勤等概况,并着重阐述了我院分子筛制氧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所有设备证照齐全,以及我院医用气体站在氧气生产过程中规范运行值班记录,严格设备维护保养,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介绍说,正是因为做好了这些基础工作,才确保了我院今年6月份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省抽检中完全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随后,督查组还到医用气体站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督查组的同志对我院医用气体站的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院分子筛制氧管理规范,设备维护保养到位,应急安全措施得当,确保了临床氧气使用的安全可靠,同时督查组还认为我院提出的管理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可以为制定分子筛制氧管理规范的提供重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