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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以下简称“医学院/医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四川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精神,按照《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取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信息公开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

医学院/医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见《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医学院/医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chscu.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到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成都市国学巷37号行政楼2020室)查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医学院/医院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同时,综合利用医学院/医院官网、工作简报、年鉴、信息公开栏、电子滚动屏、电视晨会、微信公众号、华西微家等院内媒体和报刊、杂志、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党政联席会、全院干部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院科季度沟通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和其他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时限

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制作或获取后,医学院/医院各信息拥有部门(科室)将在第一时间内公开,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医学院/医院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医学院/医院信息,可以向医学院/医院申请获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依其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工作、科研、就诊、生活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医学院/医院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是医学院/医院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时间:工作日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传真号码:028-85582944;地址:成都市国学巷37号行政楼2020室,邮政编码:610041。

(二)提出申请

向医学院/医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在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索取,也可在医学院/医院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同时,申请获取医学院/医院信息的个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工作证等),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则应提供本机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此证明身份的真实性。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申请公开病案信息的,按照医院病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交申请表,现场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交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与答复。根据下列情况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属于医学院/医院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终止受理申请程序;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已给予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不属于医学院/医院职责范围或不存在的信息,告知申请人;

7)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其他答复。

(四)申请的收费

医学院/医院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准执行。主要费用包括:

1)检索费;(2)复制费;(3)邮寄费;(4)提供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医学院/医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或四川大学、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医学院/医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电话:028-85422015;传真号码:028-85582944;地址:成都市国学巷37号行政楼2012室;邮政编码: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