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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6.04

各科(室)、部(处):

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现开展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备):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聘任本专业正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护理专业可放宽至聘任正高级职务3年及以上;

5.熟悉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政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没有违纪违法或被取消专家委员资格等不良记录;

7.在职在岗,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

8.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业绩条件(至少具备一项):

1.获得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

2.担任省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一级学(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

3.担任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4.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并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

二、推荐程序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由本人自愿申报,经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局)直属单位、省级相关部门、行业学(协)会、国家委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高等院校推荐,并附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省卫生健康委依据推荐资料审查、遴选确定入库专家。

推荐名额不限。曾入选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以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使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并下载纸质版《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手动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并请科室负责人审查后于【负责人(签章)】左下方签字。

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贡献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且本人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录入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申报人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2.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

(1)《推荐表》1份(需要科室负责人签字);

(2) 附件材料1份。

3.《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牛皮纸档案袋将所有材料装好。请于2021年6月17日上午10点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2019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85421846

附件:1.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专业目录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6月4日

作者:刘灵鸽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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