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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计划成果科2021.05.18

全院各科(室)、部(处):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4号)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为更好地组织全院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国家科技部具体通知及申报指南(附件1-13)。

2、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日8:00至2021年7月2日16:00(医院要求)。

2、试行无纸化申请。

3、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5、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6、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1)“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119,010-88387129

(2)“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6

(3)“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08

(4)“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119,010-88387129

(5)“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8

(6)“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37

(7) “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37

(8)“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98

(9)“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6

(10)“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 010-58884827

(11)“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

(12)“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

***重要提醒:本批次申报指南与我院较多团队研究方向一致,建议重点关注“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等7个重点专项内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2、项目及下设课题负责人应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四、组织工作方案

1、请全院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建议有重要学术任职、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学科带头人、既往承担过国家级重点重大类项目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牵头申报,加强跨学院/校/科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医疗机构、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其它科研人员可积极参与院外同行牵头组织的重点专项任务。此类项目申请周期长,过程复杂,请全院有申报意向的团队务必于5月28日18点前电话向院科技部备案,以便进行项目申报的全流程辅导与服务,联系人:苏伟(85422115/18980606348),而后按以下流程中的第2-4点进行校内备案。

2、请申报人(项目/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KYGL.SCU.EDU.CN,点击“项目申报”-“重大申报列表”,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1-015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科技部通知及专项附件、申报附件(本通知附件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申报备案。

3、请申报人务必电话联系所属专项项目主管,需要学校科研院项目主管在科技部系统中注册授权后,方能进行项目申报。

4、请于6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之前在四川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申报备案,并将“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2021)”下载填写,院内参加人员(仅限我院老师)签字,医院科技部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预申报-附件处。

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请填写“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并发送给科研院项目主管,科研院将统一报送科技厅,方能推荐申报。  

五、各专项项目主管:

医院 科技部 计划成果科联系人:

  苏伟:85422115,18980606348  1162605072@qq.com;  朱培嘉:85422115;

学校 科研院 重大项目办联系人:

  张鸿:85405016,18190829219   jhkscu@163.com;

  张滟:85408389  13880408704   jhkscu@163.com;




院科技部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1.“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1压缩文件包

2.“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2压缩文件包

3.“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3压缩文件包

4.“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4压缩文件包

5.“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5压缩文件包

6.“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6压缩文件包

7.“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7压缩文件包

8.“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8压缩文件包

9.“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9压缩文件包

10.“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10压缩文件包

11.“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11压缩文件包

12.“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附件12压缩文件包

13.国家科技部具体通知20210518附件13压缩文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