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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卫生部认定为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 2008.08.12

   近日我院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0816号),卫生部认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5家单位为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的人体安全性和防晒功效检测项目(人体法),负责向卫生部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进口化妆品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出具检验报告。自200911日起,卫生部将不再接受其他单位出具的《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相关检验报告。自2008728日起我院可受理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防晒功效检测#p#分页标题#e#

    今年79日,卫生部曾组织专家来我院进行过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认定的现场考察,主要对我院皮肤科及其实验室从事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的工作人员、仪器设备、现场环境、检验能力(理论与操作)等进行了全面的现场考察与检查,当时即得到卫生部专家一致好评。我院“卫生部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由石应康院长授权我院皮肤科副主任李利主任医师负责管理。 

    我院被卫生部认定为全国仅有的5家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之一,说明我院在化妆品临床评价和研究方面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加之我院拥有四川省化妆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研究室,这将为我院更好的开展化妆品、皮肤医学美容相关的基础与临床研究以及学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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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发展中心供稿)

                                            

 

作者:华西医院宣传统战部 来源:华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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